學校評估政策
- 目的﹕
- 具有回饋、診斷、測驗功能
- 回饋學習和教學,作出調節或改進
- 推行方式﹕
- 運用多元化評估方式來診斷學生的學習表現,例如﹕觀察、有效的提問、家課、校本課業、進展性評估、多方參與及考試等。
- 有系統地記錄學生的評估資料,以助整理、分析和記錄學生的學習進度和表現,及透過不同途徑,如家課批改、進展性評估、考試成績報告及全校家長日等,讓家長得知子女的學習進展。
- 利用評估改善學與教,例如﹕舉行科組、同級教師會議及進行考試表現分析,運用評估資料診斷和評鑑教學成效﹔與學生檢討其學習及考試表現的強弱項,幫助其了解自己的學習情況。
進展性評估的計分比例﹕
中文科 | 英文科 | ||
默書平均分 佔成績表總分比例 | 10% | 默書平均分 佔成績表總分比例 | 10% |
作文平均分 佔成績表總分比例 | 10% | 作文平均分 佔成績表總分比例 | 10% |
考試試卷分 佔成績表總分比例 | 80% | 考試試卷分 佔成績表總分比例 | 80% |
考試試卷佔分比例﹕ 讀寫 80分 說話 10分 聆聽 5分 視聽資訊 5分 總分 100分 |
考試試卷佔分比例﹕ 讀寫 80分 聆聽 10分 說話 10分 總分 100分 |
備註﹕
- 中文科趣味默書分數及英文科Bonus分數不計算於默書平均分內。
- 因應同學的寫作能力,中文及英文科老師會選取合適的寫作練習,將有關成績計算在作文平均分內。
數學科 (若該考試前進行了進展性評估) |
常識科 | ||
進展性評估分數 佔成績表總分比例 | 10% | 一至四年級﹕(若該學期進行專題研習)專題研習分數 佔成績表總分比例 考試試卷分佔成績表總分比例 |
10% 90% |
考試試卷分 佔成績表總分比例 | 90% | 五及六年級﹕考試試卷分佔成績表總分比例 | 100% |
備註﹕
- 數學科進展性評估每學期進行1次。
- 五及六年級專題研習以小組形式進行。
- 三年級專題研習於上學期進行﹔
- 一、二、四年級專題研習於下學期進行。